2020-09-01 11: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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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后公司地址必須記住向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地址變更手續,否則公司將被列入異常名單。完成變更后,公司將收到新的營業執照,新地址將記錄在新的營業執照上。那么,公司應該如何處理地址更改程序?在此過程中應提供哪些材料?接下來,小編將詳細介紹:
一、營業執照變更申請(由當地工商局辦理)
報告材料:
(一)企業法人代表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報告。
(二)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人)的證明和委托人工作或者身份證的副本;
(三)股東大會決議;
(四)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修改);
(五)要求提交租賃協議為期一年以上的新居留證(附有所有權證書副本);
6.營業執照的副本,ic卡的原件(營業執照的電子版本)(加蓋印章);
7.其他有關文件。(注:申請人已將上述變更材料提交搬遷地登記當局后,搬遷地登記當局已在初步審查結束后發出企業遷移通知)。
2.業務轉移(遷移地點)
報告材料:
企業遷移通知(注:企業將遷移通知通知到遷移登記機關的地點;遷移登記機關的地點將通過掛號郵件登記到遷移登記機關的地點)。
三.恢復新業務(由當地工商局處理)
四.組織代碼證書的更改
報告材料:
1.代碼更改申請表;
2.法人身份認定;
(三)變更營業執照副本及各部門批準;
4.原始代碼證書、副本、代碼卡。
交換卡時限:3個工作日。
五.稅務登記證的更改
報告材料:
(一)稅務登記正本(正本和副本);
(二)稅務登記變更申請表,加蓋公章;
3.營業執照/注冊/注冊證書/其他經批準的實務證書(正本);
4.組織編碼卡(正本);
5.房地/登記地/營業地的財產權利/使用權證明書需更改登記號碼以提供新的),原租賃合同(涉及租賃轉讓)。
6.住房、土地和船舶條件登記冊(3/1)。
溫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