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會遇到新的股東加入以及舊的股東退出,不管是哪種,都是
企業經營發展的正常操作方式,同時也意味著
企業變化了相關負責人,股權變更常見的類型有兩種,一是
企業內部股權變更,一種是企業外部股權變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企業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企業股權,沒有過多限制。
股東之間進行股權轉讓的,需要由雙方訂立股權轉讓協議,辦理工商登記變更;內部股權轉讓導致股東出資方式出資額產生變化,需要同時變更企業章程和股東名冊。
一、企業轉讓方式
對內轉讓指在企業原股東之間進行轉讓,只要股東之間就價格價款交付股東登記變更等達成協議即可;
對外轉讓指對企業原股東之外的購買者轉讓。這種轉讓其一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二為保障轉讓人的轉讓權,法律規定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部分股份。不購買的視為同意對外轉讓。其三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除此之外,按照轉讓數額多少,還可以分為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
二、股權變更注意事項
1、股權變更時間
企業自作出變更法定代表人決議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應當申請辦理而未辦理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企業登記,吊銷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股權變更所需文件
企業法人申請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應當向原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對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
(2)對企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3)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3、股權納稅規定
在兩方股權轉讓的過程中,其中股權轉讓的一方是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稅款的義務
三、股權轉讓限定
《企業法》中規定,股份企業發起人持有的本企業股份,自企業成立之日起的一年之內不得發生轉讓;企業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企業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本企業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企業的股權時,必須了解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
由此可見,企業轉讓不是內部協商一下即可,其中還關系到多方面的法律約束和利益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