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申請,就是指任何個人或組織對初步審定的商標存在異議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的一種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下面,薯片企服小編為您詳細分享商標提出異議相關流程!
商標提出異議的費用:
一般在幾千元。商標異議收費全國都差不多基本上是由商標異議官費 代理費用(由商標代理機構收)。要異議他人商標時就需要繳納1000元的官費及對異議理由的舉證,這部分費用是交到商標局的。如果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需要支付商標異議代理費用。一般市場價都是幾千元元左右。
商標提出異議的步驟:
1、提出異議
填寫《
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如認為被異議的商標與本異議人已注冊的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還應填寫異議人注冊商標的商品類別、商標名稱、注冊號等。
2、通知答辯
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后,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3、補正
商標局在收到異議申請后,如果發現異議申請書件中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將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寄發補正通知,限期補正。
4、做出裁定
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做出裁定。
5、送達裁定書
商標局在作出異議裁定后要將異議裁定書寄給異議人與被異議人。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
(1)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后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注冊;
(2)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注冊。
6、復審
異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對異議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異議裁通知書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異議期多長時間:
對于商標異議時間一般是三個月。商標異議是指公眾對某一經過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不予注冊的反對意見,即要求商標局在規定的3個月異議期滿后不要核準該
商標注冊。
如果商標被提出異議,那么申請人應該在商標公告期結束后的12個月內提出商標異議申請,如果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6個月。
《商標法》第三十五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給
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2
2
,人民2
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